井下用柔性复合陆续管及接头的检验规定:
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2、出厂检验
2.1 检验项目
产品需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项目为:
——表观质量(SY/T 6662.6 的 6.1.2);
——长度、规格尺寸(SY/T 6662.6 的 6.1.1,6.1.3);
——20℃短期静水压强度(SY/T 6662.6 的 6.1.5);
——爆破强度(SY/T 6662.6 的 6.1.5);
——拉伸强度(SY/T 6662.6 的 6.1.5);
——抗坍塌机能(SY/T 6662.6 的 6.1.5)。
2.2 组批
复合管:统一原料、配方和工艺陆续出产的统一规格复合管为一批,且每批数量不超过 100t。
出产期 15d 尚不及 100t,以 15d 产量为一批。
接头:统一设备和陆续出产的统一规格的接头为一批,每批数量不大于 500 套。
2.3 取样步骤
在每实现一盘复合管出产同时,应从此盘产品的结尾截取至少 1.5m 长的复合管留作抽样样品。
2.4 抽样与判定
SY/T 6662.6 的 6.1.1~6.1.5 的检验按 GB/T 2821 的划定进行,选取正常检验一次抽样规划,取通常检验水平 IL=I,合格质量水平 AQL=2.5,以盘为单元抽取样本,抽样规划见表 1。
每盘复合管必须进行长度(见 SY/T 6662.6 的 6.1.1)、表观质量(见 SY/T 6662.6 的 6.1.2)、规格尺寸(见 SY/T 6662.6 的 6.1.3)和室温下的短期静水压强度(见 SY/T 6662.6 的 6.1.5)检测。当出现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
在计数抽样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组截取的样品进行 SY/T 6662.6 的 6.1.5 中的爆破强度、拉伸强度和坍塌强度试验。当出现不合格时,应沉新抽取两个样品进行第二次试验;如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批。
表 1 抽样规划
| 批量 | 样品数量 | 合格判定数 Ac | 不合格判定数 Re |
| 1~8 | 2 | 0 | 1 |
| 9~15 | 3 | 0 | 1 |
| 16~25 | 5 | 1 | 2 |
| 26~50 | 8 | 1 | 2 |
| 51~90 | 13 | 2 | 3 |
| 91~150 | 20 | 3 | 4 |
3、型式检验
3.1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部门技术要求的全数检验项目。
3.2 进行型式检验的前提
通常每两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更改重要原辅资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
b)新产品鉴定;
c)制品检验了局与上次型式检验了局有较大差距时;
d)国度行政部门或购方有要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