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井下取样器的整机机能试验步骤以及检验规定:
1、整机机能试验
1.1机能要求
a)计时器
计时器在额按功夫领域内输着力矩应不幼于 6.8×10-3N·m。
机械计时器的节造功夫误差应不大于 ±8min,电子计时器的节造功夫误差应不大于 ±5s(150℃)。
b)整机机能
井下仪在最大工作压力和最高工作温度下,按计时器的按不断间进行作为,正常取样并实时关关。
在与取样时的温度一样时,转入储样瓶中的样品压力应与取样时的压力相称。
1.2 整机机能试验步骤
设置并纪录计时器功夫,把井下仪放入高温高压试验装置,升温至最高工作温度,恒温 30min(升温过程中卸压阀处于开启状态),加压至最高工作压力。通过试验装置上的声音放大器监听计时器开启取样器节造机构时发出的声音情况并纪录,计时器起头工作到开启节造机构的功夫误差应切合 1.1 a)要求,井下仪应切合 1.1 b)要求。
用管线衔接转样装置、储样瓶和井下仪,通过转样装置的手压泵和气液增压装置缓慢增压将所取样品转入储样瓶,而后关关储样瓶样品端进液阀和转样装置上与油箱衔接的截止阀?舸⒀扛呶率匝樽爸玫缭,将温度设置为取样试验时的温度,温度达到设置值后恒温 30min,而后读取转样装置上压力表的示值,应切合 1.1 b)要求。
2、石油井下取样器的检验规定
2.1 出厂检验
凡出产的每套仪器都应通过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1。
2.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造订型鉴定;
b)正式出产后,如结构、资料、工艺有较大扭转,可能影响产品机能时;
c)正常出产时,陆续或累积出产 150 套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停产 2 年以上,复原出产时;
e)出厂检验了局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距时;
f)国度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2.3 型式检验试验项目及抽样规划
型式检验项目及要求见表 1。
在 2.2 中 a)、b)、c)、f)情况下,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每 10 支任取一支,作为被检样本;
在 2.2 中 d)、e)情况下,应随机抽取统一批产品中的 30% 作为被检样本。
表 1 检验项目
| 检验项目 | 检验类别 | |
| 出厂检验 | 型式检验 | |
| 表观查抄 | ● | ● |
| 原资料查抄 | ● | ● |
| 耐振性试验 | ○ | ● |
| 抗冲击性试验 | ○ | ● |
| 耐压性试验 | ● | ● |
| 气密性试验 | ● | ● |
| 计时器试验 | ● | ● |
| 整机机能试验 | ● | ● |
注:"●"暗示应检验项目,"○"暗示可不检验项目。 | ||
2.4 判定规定
出厂检验项目全数合格后,方可出厂。不合格项目允许返建,并按本文件进行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允许出厂。
型式检验中任一项不合格时,应查明原因,在不涉及产品设计规划、产品原资料和沉要工艺问题时,允许建复后沉新检验,复检合格,通过型式检验。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仪器型式检验不合格。
